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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新时代“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4.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认真开展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 (二)个性普法内容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主体班必修课和重要内容,加强学科队伍建设、完善教学服务保障,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2.在时政宣讲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依法治国宣传教育工作。 3.在乡村振兴和互助共建联系点、文明实践站点和单位帮扶社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重点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二、普法对象 市委党校全体教职工,乡村振兴联系点和互助共建联系点群众,培训班学员和宣讲对象。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扣党校主责主业,推进全民守法和全民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决策咨政水平,全面提升市委党校整体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责能力,助力法治新余建设。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中共新余市委党校202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中共新余市委党校202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部门:市委党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人:敖白浪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根据人员岗位变化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中共新余市委党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适应形势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以案释法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工作常态化制度等。 责任部门:市委党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人:敖白浪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好“法律十进”工作要求。 1.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讲。 责任部门:干训处 责任人:黄松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保卫处 协作部门:信息网络处 责任人:王智强、邹红平、钟世通 完成时限:2025年4月15日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综合保卫处 协作部门:信息网络处 责任人:敖白浪、简霞、钟世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开展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列为必学内容。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邹红平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组织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保卫处 责任人:敖白浪、邹红平 完成时限:在全省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6.在主体班教学中完成法治教学培训任务。 责任部门:干训处、教研三室 责任人:黄松、李弘雯 完成时限:按教学计划安排完成 7.组织完成法治理论科研任务。 责任部门:教研三室 协作部门:科研处 责任人:李弘雯、张汀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完成全市年度普法宣讲任务。 责任部门:教研三室 责任人:李弘雯 完成时限:按照市普法宣讲团统一计划安排完成 9. 结合实际在乡村振兴和互助共建联系点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理论宣讲处 协作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人:王艳华、简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0.组织开展好禁毒、消防安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综合保卫处、干训处 协作部门:信息网络处 责任人:敖白浪、黄松、钟世通 完成时限: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11.组织开展好各类网络答题竞赛活动。 责任部门:综合保卫处 责任人:敖白浪 完成时限: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四)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在党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室外LED和宣传栏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综合保卫处 协作部门:信息网络处 责任人:敖白浪、钟世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市委党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由三级调研员胡俊华同志牵头负责。 六、责任部门 市委党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保卫处,综合保卫处处长王智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普法实效评估 市委党校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年度工作台账,按季度梳理、调度、评估和填报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中共新余市委党校 2025年3月14日 |

